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落實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

 

【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如遇應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情形,依「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除查明事故之狀況外,應採行適當因應措施及研議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並於發現事故時起算72小時內,檢附「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表」向財政部通報,財政部收受通報後,得依職權為適當之監督管理措施。

該分局籲請記帳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落實執行,以維護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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