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看板「好幫手」~宣導國民法官法影片 讓宣導效益更廣泛

【北台灣新聞中心】

 112年1月1日起國民法官法將正式上路,宜蘭市公所配合宜蘭地方法院宣導需求,也因應疫情期間不便舉辦大型的實體課程,今年,市公所特地提供轄內設置之10支戶外電子看板「好幫手」,免費借給法院推播宣導國民法官法影片,並將推播時間加強延長為一個月,讓宣導效益更廣泛及持續。

市公所表示,未來符合「三種」基本資格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1.年滿23歲、2.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3.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但有「六種」情況,不能擔任國民法官:1.自身因素(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2.身心因素(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3.教育門檻(未完成國民教育)、4.案件有關(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5.不能公平(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6.職業因素(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

在109年8月總統公布國民法官法重大的訴訟程序變革後,市公所即於當年10月舉辦課程,邀請包括本市調解委員等可能抽選為國民法官的,及里長、里幹事等基層同仁熟悉國民法官法新制內容,以對國民法官法有初步基本認識。

市長江聰淵表示,宜蘭市的調解委員非常優秀,未來都有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也舉辦小規模的說明課程,邀請宜蘭地方法院陳淑宜書記官長,為調解委員介紹國民法官最新進展,在上路前的準備期間,市公所仍會透過各種方式與法院協作,讓我們的國民法官法順利的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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