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落實個人資料檔案 安全維護管理之注意事項

【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業於111年1月20日訂定「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落實執行,才能維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說明,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落實執行管理辦法之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管理措施 內容
人員 訂定所屬人員不同權限,並定期確認該權限內容之適當性、指定各相關業務負責人員、保密義務、離職簽署保密切結
資料 訂定使用可攜式設備或儲存媒體規範、採取加密機制、備份之保護機制、防範資料外洩措施
資訊(個人資料筆數達一萬筆者) 使用者身分之保護、資料顯示之隱碼、傳輸之加密等機制、檔案與資料庫存取控制及保護監控措施、防止入侵對策、非法或異常使用行為之監控及因應機制
環境及設備 依存放儲存媒介物之環境,實施管制措施、依儲存媒介物之特性,建置保護設備或技術、依人員業務特性等,訂定適當管理措施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若遇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除查明事故狀況、採行適當應變措施及研議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外,應通知當事人並自發現事故時起算72小時內通報財政部。

    該分局提醒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如有任何有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管理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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