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指揮查緝不法傾倒腐敗豬肉2.15 公噸案 檢警環機關共同維護宜蘭環境衛生

【北台灣新聞中心】

 本(7)月 3 日晚間有民眾發現,宜蘭縣壯圍鄉美福大排舊港排水門附近,遭不明人士非法傾倒豬肉皮、肉塊等廢棄物達 2.15 公噸,由於下游多種植哈密瓜、白蒜、青蔥 等經濟作物,係對宜蘭市、壯圍鄉至為重要之農業灌溉, 經媒體披露後,署立即主動分案,由林禹宏檢察官指揮偵辦。 

為查明廢棄豬肉來源及涉案犯罪嫌疑人,該案經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礁溪分局偵辦並會同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水利資源處等單位調查,結果發現相關肉品係壯圍鄉「祥○肉號」向宜蘭肉品市場購買之合法毛豬肉,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肉號進貨豬肉滯銷,又逢冷凍庫故障致肉品腐敗,林姓商販等 4 名家人及同住阮姓友人,經共同商議後,於本月 3 日 21 時 20 分許至 30 分許及 22 時 50 分許至 時 23 時 7 分許,兩度以自小客貨車載運這些腐敗肉品至前 2 述排水溝棄置。

 檢察官今日上午指揮警方搜索前揭肉號等處所,並通知林姓、阮姓被告等 5 人到案,偵訊後認被告等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第 4 款犯罪嫌疑重大,惟無逃亡、勾串及湮滅證據之虞,諭知每位被告准以新臺幣 2 萬元具保。 

署呼籲民眾清除、處理廢棄物務必依法為之,切勿貪圖便利恣意傾倒,既破壞好山好水環境,又觸法遭辦得不償失。 

 上圖:被告 5 人傾倒腐敗豬肉皮、肉塊等現場監視錄影翻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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