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積極執行宜花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花蓮地區為重要觀光大縣,為給在地居民及觀光旅遊行人安全的用路環境,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積極執行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貫徹改善行人交通政策決心,藉由工程、教育、執法及監理,打造「以人為本」,完善安全、友善、舒適行人通行環境。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統計,預定112年9月底,完成633處非號誌化路口及63處號誌化路口改善措施、行人專用號誌15處、移除人行道障礙物2處;另外該處於110-112年共施作18處行人庇護島,同時協助宜花縣府申請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補助,該計畫已完成9案審查,後續將由宜花縣府辦理改善,並針對易違規肇事路段協請警察單位加強重點項目執法。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亦將持續積極透過改善道路環境、加速交通工程改善及建置完善人行通行環境,期望減少行人事故與降低傷亡事故,以回應民眾對於人行環境及通行安全的期待。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提醒行人養成遵守道路交通標誌,另駕駛人應養成路口停讓好習慣,落實路口停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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