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出門就能省荷包 自住優惠稅率您申請了嗎?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該局於近日針對初步審核符合自住條件但尚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主動寄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輔導函,民眾收受輔導函後,只要填妥輔導通知函相關資料,免付郵資直接寄回該局或掃描輔導函上方QR-Code即可直接線上申辦,省時、便利又快速。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基於過去經驗,常有納稅義務人於遷入戶口後,卻忘記在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向財稅局申請,以致無法自當年起適用2‰優惠稅率而影響權益。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別忘了在辦妥產權登記後遷入戶籍並同時申請適用地價稅及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

   另該局提醒民眾,如尚未接獲輔導通知書但符合申請要件者,可逕向財稅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相關地價稅疑義,請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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