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推動有機及友善農業持續成長,鼓勵農友轉型有機農業及友善環境耕作,提供農友從取得有機驗證或友善環境耕作登錄開始,產、製、儲、銷上多項的輔導措施,包括驗證及檢驗費、生產加工設備與溫(網)室設施、有機農業適用肥料與承租國有或公有地租金減免及租期保障等多項補助,並輔導設置農民直銷站、農民市集及量販通路有機專櫃等協助有機農產品行銷,更開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農友按實際耕作之作物且通過有機(含轉型期)驗證或友善環境耕作登錄之面積,獎勵及補貼每公頃3~8萬元,歡迎大家作伙一起加入有機友善農業的行列。
農糧署東區分署說明,有機農業是農友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農產品生產之農業,藉以生產自然安全的農產品,世界各國皆將其納入國家綠色產業政策,給予農民輔導與協助。
農糧署亦配合世界的趨勢,提供農友轉型有機或友善的各項協助措施,包括有機農產品驗證及檢驗費用補助90%、生產及加工所需設備按使用類別補助1/3或1/2、購買品牌推薦之有機農業適用肥料每公斤補助工資2元、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租金可享6折優惠,並保障取得有機驗證土地租期可達10年以上20年以下,若農地位於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三縣更可享受溫(網)室設施按搭設類型定額補助60%。農糧署自106年起,開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農友按通過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農委會審查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土地面積,經審查通過後,可給予每年每公頃維護生態保育獎勵3萬元;倘為有機轉型期,除生態保育獎勵外,額外再給予有機農業生產補貼,依作物別不同,種植水稻與蔬菜每年每公頃3萬元,其他作物每年每公頃5萬元,合計可領到補貼6~8萬元。每年申請補貼時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為方便各地農友申請及簡化申請作業,可將申請文件送交所屬驗證機構或友善耕作團體,彙整後向農糧署各區分署提出申請。
東部地區擁有潔淨的空氣、水源及土壤,加上當地優美的自然環境與多元的民族文化,給予有機農業有利的發展條件。經統計至110年3月底止,宜花東三縣有機驗證面積達到4,274公頃,友善環境耕作登錄面積達到1,546公頃,占全國有機及友善驗證面積36.7%,其中花蓮縣有機驗證及友善審認面積達3,211公頃,更為全國之冠。
此外,為協助有機農產品銷售,農糧署東區分署亦已輔導在地農會及有機友善團體設置農民直銷站11處及有機農民市集4處,為能持續拓展有機驗證及友善耕作面積,維持優良的農業生產環境,請各界以行動支持購買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農產品,讓臺灣的有機農業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