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為配合達成2030年化學肥料減半政策,農糧署113年持續推廣友善環境肥料資材,增進農田地力,替代部分化學肥料,推動合理化施肥措施,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及促進資源循環永續發展。
農糧署東區分署說明,政府酌予補助施用友善環境肥料所增加的搬運費及工資,農友可依實際需求,向耕地所在地輔導窗口(農會、公所或合作社場)提出申請。補助細項包括:
(一)有機及友善耕作農友施用農糧署推薦之有機農業適用品牌肥料,每公頃最高補助10公噸肥料,最高補助3萬元。
(二)一般慣行耕作農友施用農糧署推薦之國產有機質品牌肥料,每公頃最高補助10公噸,最高補助2萬元;其中以雞糞為主原料(50%以上)製成之雞糞加工肥料(品目編號5-08)、禽畜糞堆肥(品目編號5-09)及雜項有機質肥料(品目編號5-13),疊加獎勵補助肥料每公斤2元,疊加合計每公頃最高補助4萬元。
(三)農糧署亦鼓勵農民施用公告推薦之國產微生物肥料,如溶磷菌、溶鉀菌肥料,改善土壤微生物相,依購買憑證所列金額的1/2,每公頃最高補助5,000元。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肥料是農業生產的重要資材,影響作物生長及農民收益。政府為有效利用國內雞糞等農業廢棄物及蓖麻、菜籽、椰子、棕櫚、苦茶、苦楝等植物渣粕剩餘資材,增進國內農業剩餘資材循環再利用,每年均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公告推薦符合有機質肥料品質規範之肥料品項,並加強品質監測與管理,鼓勵農友參考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