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遭詐騙集團騙取付款碼截圖冒用消費而受有損失,經報請宜蘭地檢署黃明正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檢察官指揮警方通知被害人製作筆錄、調取消費紀錄、監視器錄影檔案及車籍資料後,發現王姓被告涉有重嫌,隨即簽發拘票將其拘提到案,偵訊後認其涉犯詐欺及洗錢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
宜蘭地檢署呼籲,電子支付QR Code付款碼等同現金,以掃描槍讀取後將從帳戶中直接扣款,民眾切勿聽信所謂「交易驗證」等不實話術而任意提供付款碼截圖或拍照傳出,或隨意開啟LINE「派對」功能分享螢幕畫面,以免遭詐欺集團利用付款碼進行消費,致綁定帳戶遭扣款而受有財產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