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1月2日起開始受理申報

【北台灣新聞中心】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即將開始受理申報,該計畫各項轉(契)作、公糧、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本(113)年全國統一受理期限為自12日起至22日止,農糧署東區分署呼籲農友掌握期限盡速申報。

  為推動彈性申報方式,農友可在受理申報期間,攜帶證明文件並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倘持有土地座落多個鄉鎮者,仍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

 除公糧及契作硬質玉米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一旬)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3/16-7/15)申報1次耕作措施為原則,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不熟悉自選方式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免擔心,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各種經典耕作組合「套餐」任君挑選。

 為提升國產飼料供應量能,自112年起擴大推廣契作種植硬質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高粱等作物,放寬全部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及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台糖地除外)契作上述作物者均可申領獎勵,不再受基期年資格限制。另申報契作大豆(黃豆、黑豆)者,以種植農糧署公告現行國產食用大豆推廣品種為限,契作合約書需註明大豆品種名稱,以利受理單位登錄。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遺漏或忘記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特別強調,該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特別注意,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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