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鎮長曹乾舜停職 縣政府派蔡文益先生代理頭城鎮長

北台灣新聞中心

國民黨籍頭城鎮長曹乾舜因收賄390萬元,經新北地院判處6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宜蘭縣政府於收到判決書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停止曹乾舜的職務,縣政府今天發布人事令,由宜蘭縣議員蔡文益代理鎮長職務,將於明天上午10點宣誓就職,蔡文益已辭去宜蘭縣議員。

現年50歲蔡文益,曾任頭城鎮民代表,自2005年當選頭城鎮選區的宜蘭縣議員至今,本屆任期剩不到一年。

頭城鎮長曹乾舜因案停職,宜蘭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於1月19日起停止頭城鎮長職務,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蔡文益先生代理頭城鎮長職務,將於20日上午10時於頭城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辦理交接、宣誓及就職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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