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持續推動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 減輕農友施肥成本

北台灣新聞中心

農糧署為協助國內有機農業發展及友善環境耕作,持續推廣有機質肥料改良地力,替代部分化學肥料,農友可檢具實際經營農地之土地證明資料,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農會、合作社場、協會等輔導單位提出申請,購買公告之「品牌推薦國產有機質肥料」或「有機農業適用肥料」,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即可享有每公斤補助2~3元,每公頃最高補助施用6~10公噸肥料工資之補助,以減輕施肥成本負擔,請農友把握機會多加利用。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為方便農友選用優質國產農業資材,農糧署針對有機農業商品化肥料、生物防治資材、國產有機質肥料等訂有品牌推薦作業規範,藉由品質查驗及監控,遴選優質國產肥料資材品牌,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公告推薦,提供農友參考選用,推薦品牌經發現有不符規定者,即停止網路登載推薦,並公布其違規情節。為確保農友受補助權益,請於購買前,查詢網站公告「有機農業適用肥料補助計畫補助品牌一覽表」(網址:農糧署全球資訊網/有機農業/有機農業商品化資材網路公開品牌)及「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推薦名單」(網址: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業務/土壤肥料專區)。

  該分署進一步說明,適逢春耕施肥期,農友對肥料需求增加,市面上的肥料產品種類琳瑯滿目,隨著網路資訊發展,肥料銷售管道或訊息傳遞呈現多元化,農友購肥管道已非侷限實體通路,近年來販售業者以臉書、網路賣場等銷售型態有增加趨勢,為避免農友購買來源不明或品質有疑慮之產品,農糧署持續加強辦理肥料品質、標示、廣告等項目進行查驗。如肥料販售業者將肥料分裝販售、包裝,及未標示肥料登記證字號、品目,及登記成分或販售未經農委會核准登記之產品或禽畜糞等,而以具肥料之名稱或具肥料效果所為廣告、宣傳等行為,經查獲違反肥料管理法相關規定者,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東區分署再次提醒農友於選購肥料產品時,應確認肥料包裝上肥料登記證字號、肥料品目、登記成分、性狀及包裝重量、容量、肥料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名稱及地址、肥料製造工廠(場)名稱及地址、使用方法及使用量、製造年、月、批號(有效期限)等標示,農友可利用網路搜尋「肥料查詢系統-肥料資訊系統」確認選購產品,以確保消費權益及農作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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