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源頭法規宣導 提升自主管理減污防制

【北台灣新聞中心】

空氣污染管制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工廠與營建工程倘若作業不當,產生的粉塵煙霧(粒狀污染物)常引起民眾抱怨及陳情,為維持環境品質,除了環保局不定期稽核、輔導訪查外,近年環境部持續修正相關法令,加強公私場所空污防制效能;為使本縣轄內各相關單位熟稔法規,特於本(113)320日辦理2場次法規說明會,藉由案例經驗敦促各單位落實法規。

當日上午場次邀請對象為轄內水泥製造業、瀝青混凝土、砂石、礦場及堆置場等相關業者,針對11276日修正發布之「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除了講述強化堆置場防制效率及污染源集氣效率等修正重點外,亦強調管理辦法針對大型堆置場新增需設置洗車台(期限為法規公告後1年,即為今年76日前完成)之規定,藉由其他實績等他山之石,為本縣受影響之公私場所釋疑,上午場次共計有78家公私場所、105人出席。

下午場次則邀請轄內公共工程興辦單位(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監造單位及營造廠商,宣導「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等規範;營建興辦單位於規劃設計階段,應將施工期間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相關設施項目及圖說、經費明細、自主檢查表單等納入工程契約文件,建立營建業主、監造及營造商等三級自主管理制度。此外,科技智慧化工地管理(AI污染辨識連動灑水抑制揚塵)及施工機具排煙自主管理標章亦為今年推動之重點,藉由講師分享相關經驗,業者加強管理落實防制,下午場次共計有92家公私場所、103人出席。

環保局許嘉琦局長表示,本縣空氣品質維護有賴各公私場所齊心合力,才得以維持品質,環境部於空污管制與淨零碳排之政策下,也持續修正相關法規,並訂定緩衝期間以利業者進行設備改善,務請相關單位須如期完成。本次說明會也促進業者與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之間的溝通,環保機關也能傾聽業者的意見,了解工廠實行上的難處,共同解決問題,攜手提升宜蘭縣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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