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提示電子帳簿好處多

【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除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決清算申報案件外,得採用網路或媒體上傳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減少徵納雙方依從成本並提升電子化服務效能。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如期以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總分類帳及其他足以表達營運狀況之完整帳簿電子檔案,得適用下列奬勵:

一、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者外,免再提示憑證供核。

二、經稽徵機關查獲當年度短漏所得稅稅額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之比率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並繳清稅款及罰鍰,除當年度經稽徵機關調整全年所得額100萬元以上者外,其後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未經人檢舉或無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得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對象。

三、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

    該分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採用網路或媒體提示電子帳簿,其紙本帳簿仍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5條至28條規定妥善保存,備供查核。如有任何電子帳簿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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