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請注意!10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 請如期繳納 以免逾期受罰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財政稅務局表示,遺失或未收到牌照稅單之鄉親,可以電話(03-9325101轉140-149)、書面、傳真(03-9321614)或就近到該局、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為民服務中心、監理站服務櫃臺補發繳款書,居住在外縣市的鄉親也可向監理站申請跨區補單。另鄉親也可於109年5月2日前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密碼/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車牌號碼+身分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至四大便利超商透過KIOSK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款單,並直接於便利商店櫃臺繳納(限2萬元以下),或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線上查繳稅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查詢後直接進入「網路繳稅服務」自動帶出繳稅資料,選擇繳稅方式完成繳稅。

該局強調,今年繳稅方式更多元,為了鼓勵鄉親多多使用行動支付及線上查繳稅,還有辦理多項抽獎活動,相關活動請關注該局臉書粉絲專頁訊息。

該局提醒鄉親,如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繳納期間屆滿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另外,逾期未繳稅的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路邊停放)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也會按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請鄉親依限繳納,以免造成荷包損失。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0-149,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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