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針對尚未繳納的車主,已於近日委由中華郵政(郵局)陸續寄發通知書,請車主收到後,儘速申請補發繳款書。
財政稅務局提醒,車主收到通知書後,可於5月27日前直接掃描通知書上QR-Code並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相關驗證碼,即可完成線上申請補發繳款書,也可透過網路、電話、書面、傳真方式或就近向財政稅務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發繳款書繳納使用牌照稅。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提醒,車主申請補發繳款書後,請於限繳日前儘速繳納,如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還會被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多加留意,以免傷荷包。
財政稅務局最後表示,逾期未完稅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含路邊停車等),除責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緩,請民眾注意繳納期限並完成繳稅以免受罰。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140-148洽詢,財政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