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漁船火災搶救能力, 宜蘭縣辦理「109年漁港漁船火災搶救演練」

【北台灣新聞中心】
有鑑於109年8月2日於本縣南方澳第二漁港發生漁船火警案件,造成漁民財物損失。考量南方澳漁港為本縣主要漁港,港內停泊多艘漁船,尤其於颱風期間漁船進港避風時更造成航道堵塞,如發生火災、爆炸等相關災害,恐導致延燒。因此,宜蘭縣政府於9月9日上午10時至12時,假本縣南方澳漁港第三漁港西岸碼頭辦理本次演練,藉由各單位實地操作及推演,以維護本縣漁港漁船停泊消防安全。
此次演練共計出動救災車輛19輛、救災船艇5輛、救災人員合計91人,情境設定漁船停靠南方澳漁港時,因用火不慎造成船艙冒煙、起火燃燒,作業人員雖進行初期滅火搶救,火勢仍無法有效撲滅,受困船員被救出後,火勢擴大燃燒,並有延燒鄰近漁船之虞,油污洩漏擴散海面。本次演練除展示消防局執行漁船火災搶救佈署及救援等消防戰技應用外,同時結合蘇澳區漁會、港務公司蘇澳港營運處、警察局、第一岸巡隊現場管制警戒及漁船疏散作業;衛生局醫療救護後送處置;港消蘇澳港分隊、海軍蘇澳後指部、第七海巡隊支援漁船火災搶救;海洋所、環保局、蘇澳鎮公所、中油、第一岸巡隊、第七海巡隊佈放攔油索及吸油棉等相關演練項目。
宜蘭縣縣長林姿妙表示,期藉由本次演練各單位實地操作及推演,加強各單位漁船火災搶救應變能力,強化本縣漁港漁船停泊安全,保障漁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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