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有民眾於112年7月7日 將一自小客車拖曳沙灘車照片貼上網路,相片內容為民眾使用自小客車拖曳沙灘車行駛於本轄壯濱路二段路段。
經查該沙灘車車主林姓男子稱目前為壯圍海灘沙地花生採收季,當(7)日使用該沙灘車至海灘採收花生,惟該沙灘車因過度使用,導致故障,無法正常行駛,林姓男子因故請其祖父駕駛自小客車,以繩索拖曳之方式,協助沙灘車移置返回家中。
礁溪分局提醒您,無牌動力機械上路,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第七項: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