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業者請落實並強化個人資料保護

【北壇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表示,鑑於近期國內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頻傳,為提升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下稱記帳業者)對於個人資料安全之維護,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財政部特訂定「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致力維護個人資料檔案安全。

    該所說明,依安維辦法規定,記帳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落實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倘發生個資安全事故,應自發現事故時起算72小時內,檢附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財政部通報,並應視案情發展適時通報處理情形。

    該所進一步指出,為監管業者辦理情形,財政部於本(112)年3月28日訂定112年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行政檢查計畫,授權各地區國稅局辦理行政檢查,請記帳業者配合辦理。又依本年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記帳業者對個人資料檔案保護若未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或訂定處理方法者,將依規定處以罰鍰,該所提醒記帳業者注意遵守個資法及安維辦法規定,以免受罰。另為協助記帳業者瞭解相關規範及自我檢查,財政部已將個資法、安維辦法、維護計畫參考範本及檢查表放置於財政部全球資訊網記帳士資訊(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資訊)專區,歡迎記帳業者查詢運用。

    納稅義務人若面臨稅捐相關之爭議,可尋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進行爭議案件之溝通與協調;如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該所將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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