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蘇澳警分局東澳派出所於11月8日上午11時40分獲報於宜蘭縣台九線114.9公里處發生曳引車交通事故,警方初步檢測事故曳引車沈姓駕駛人酒測值為0.61MG/L、其餘駕駛人酒測值為0.00MG/L, 沈姓男駕駛部分涉犯公共危險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經瞭解係為一名沈姓男駕駛人駕駛營業曳引車 (由北往南方向行駛),疑似因車輛打滑自撞山壁後,不慎駛入對向車道,分別波及對向由陳姓及李姓男駕駛人所駕駛之曳引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造成沈姓及陳姓駕駛人輕微擦傷,初步檢測事故曳引車沈姓駕駛人酒測值為0.61MG/L、其餘駕駛人酒測值為0.00MG/L, 沈姓男駕駛部分涉犯公共危險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事故現場目前已恢復單線雙向管制中,請用路人務必遵循警方指揮。
蘇澳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輕忽酒後駕車所造成的嚴重性,且勿存有僥倖心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才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