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有關溜冰場光電工程維修案說明:
1.羅東鎮公所轄管溜冰場場地架設太陽能源光電板,該工程於112年11月中旬架設完成,因遇雨導致多處漏水現象,雖經多次維修仍有漏水現象,經本所要求該公司須確實做好防漏工程,便於日後民眾正常使用溜冰場,不會因雨而無法使用。
2.該防漏工程於113年2月19日開始進行施工,因為要加設防水排水波浪板,須將原本已安裝上之太陽能光電板拆下後,安裝波浪板完成後,再將光電板裝設上去為最佳工法;防漏工程預計施工1.5個月完工,另該維修工程之工程款為合約廠商支付,本所並未負擔任何費用支付。
3.另外,依契約內容所載,工程期間仍有最低回饋金費用,本所於112年度實際回饋金及113年上半年預繳費用,已於113年2月26日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