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有關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等相關人員涉弊乙案,因所需查證事項眾多,有調查釐清之必要,為保障相關涉案人員訴訟權益,使之得以充分準備資料答辯,檢察官於一週前即已寄送傳票。
地檢署指出,昨(17)日被告林○妙等 6 人均係由辯護人陪同到案,過程中均予被告諮詢律師及休息、用餐時間,被告等人亦提出資料充分答辯,該案偵查咸循法定程序及證據裁判原則進行,並無被告向媒體或在個人臉書所稱之不尋常情事。
地檢署又指出,檢察官辦案秉持勿枉勿縱精神,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請 相關人員及外界切勿無端揣測,給予司法純正之辦案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