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積極溯源查緝毒品案件 聲請羈押毒駕被告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日前於偵辦毒品案件時,發現楊姓被告為提供毒品之來源,經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溯源追查,警方於115年6月10日下午在宜蘭縣冬山鄉義成路段實施拘捕時,警方當場發現楊姓被告車速忽快忽慢,似有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之情事,警方並同時於其所駕駛之車輛內搜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大麻、吸食器及電子磅秤等物。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楊姓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販賣第二級毒品、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4款之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不能安全駕駛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獲准。

  毒品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尤其是毒駕行為威脅對於社會秩序已構成重大威脅,宜蘭地檢署將持續查緝掃蕩,全面打擊毒品犯罪,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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