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營區內上尉連長言語侮辱士兵訓員案件 經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 應提起公訴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偵辦國軍營區內上尉連長言語侮辱士兵訓員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簡要說明如次:

據起訴書指出,溫○○為駐地在宜蘭縣內某部隊之上尉連長,於115年4月7日14時許及當日晚間、4月10日9時許,在該連之中山室及管訓室,公然以「日本鬼子、死日本鬼子」、「幹你娘、他媽的」、「你和你媽都是畜生」、「幹你活該,你來臺灣服兵役就是來贖罪的」、「死日本鬼子,你他媽的讀什麼鬼學校,你憑什麼有兵役折抵」等具有國籍歧視之令人難堪言語侮辱新訓訓員稻見○○。

依起訴法條:被告溫○○假借上尉連長職務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應依同法第134條之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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