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2月15日起進行地價稅大批催繳 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已於111年2月開始辦理110年度地價稅欠稅催繳作業,繳納期限自111年2月15日起至111年3月16日止,因繳款書已於2月初以雙掛號寄送至戶籍地,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於期限內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不含郵局),或使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透過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如稅額3萬元以下還可至便利超商繳納。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及第3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於限繳期間繳清應納稅捐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因此,該局特別呼籲,經強制執行案件除滯納金外,納稅人尚需負擔執行費用、金融機構扣款手續費等,為避免增加額外負擔,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儘速繳納。

另外,該局提醒民眾,因稅款銷號有時間落差,為避免重複繳納,請納稅義務人於收到催繳繳款書時,先確認是否已繳納,如已繳納,本次催繳繳款書請逕行作廢。另外,如已搬遷新址也請記得通知該局更改投遞地址,以方便接收繳款書。

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請撥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