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7月起開始受理,在家防疫也能辦!

 

[北台灣新聞中心

 110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作業,宜蘭、花蓮、臺東三縣自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報,尚未於今年初完成第2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另為防疫便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農友也可以採郵遞、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洽辦,不用親自到場辦理喔!

7月1日起受理補(變更)申報 請農友把握時間辦理

  時序入夏,各地區陸續進入第2期作生產、農耕等措施,農糧署東區分署提醒,第2期作符合申辦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資格者,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務必把握於補(變更)申報期間,完成申報作業,逾期將不受理!

  本年宜蘭、花蓮、臺東三縣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一) 宜蘭縣7月1日至7月31日。

  (二) 花蓮縣7月1日至7月31日。

  (三) 臺東縣7月1日至9月15日。

防疫期間加開通訊方式受理,農民權益不打折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3級,並實施到7月12日。基於防疫考量,本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開放得以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替代方式辦理,請申請人主動向受理單位查詢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線(或於本分署網站/本分署公告項下查詢https://erb.afa.gov.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455&article_id=50033)或公務電子郵件信箱,以完成申報作業。

申報時,申請人應提供身分證、申報土地之地段號、面積、第2期耕作措施及申報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報;於糧政系統已有建檔,曾有申報紀錄可查詢者,得免附申報書。採郵寄方式者,以郵戳或郵寄日期為憑;以電話申報者,另需在限期內由申請人補送申報書。如需相關申報作業方式及檢附文件可查詢本分署公告資料或進一步向戶籍地公所或農會洽詢。請農友優先考量採取通訊方式辦理,有親辦需求者,也請務必遵守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及公所、農會實施人流控管機制,多點耐心與包容,大家才能安全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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