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違規移開管制交通錐 警方依法蒐證取締

【北台灣新聞中心】

 11311日元旦連續假期,正逢交通壅塞時段,有一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五號北上宜四匝道,於191與砂港路口,駕駛人下車移開交通管制用之交通錐,違規穿越管制插入北上國道五號。

  連假期間,國道5號宜四匝道車流量大增,高速公路局實施匝道儀控管制措施,針對縣道191線擺放交通錐管制,並兼顧橫向用路人之通行權益,以實質區隔車流。

  用路人行經管制路段移開管制交通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22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分局將蒐集相關事證,逕予舉發。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