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未繳罰金遭通緝 海巡安檢發現即逮捕

北台灣新聞中心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烏石港安檢所於今(19)日上午6時54分,執行船隻安檢時發現1名通緝犯,經確認身分後即實施逮捕,後續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烏石港安檢所值班人員登載漁船資料時,發現「金O發」漁船有1名劉姓船員,因未依時繳交酒駕罰金,於109年12月17日遭宜蘭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在案,安檢人員確認身分後,隨即將劉姓通緝犯逮捕,全案後續由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頭城分駐所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第一岸巡隊表示:海巡署秉持維護海域海岸安全及社會治安的決心,全力防止不法分子藉機突破,呼籲民眾如發現非法情事,可撥打「118」免付費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立即派員處理,共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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