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如遇應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情形,依「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除查明事故之狀況外,應採行適當因應措施及研議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並於發現事故時起算72小時內,檢附「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表」向財政部通報,財政部收受通報後,得依職權為適當之監督管理措施,以維護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性。
相關資訊置於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頁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專區〔路徑:首頁>主題專區>分眾引導區>專業人士>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專區〕,請多加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