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109年度米麵製品抽驗 檢驗結果1件違規 依法開罰

北台灣新聞中心

米麵製品為國人主食之一,富含高水活性以致保存不易,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今(109)年度,賡續進行市售米麵製品抽驗,抽驗地點從傳統市場、麵攤(店)、餐廳至米麵製造工廠等各個業別,共計抽驗128件,檢驗結果1件麵腸違法添加殺菌劑(過氧化氫),衛生局除要求業者第一時間辦理下架不得販賣外,並移請產品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表示,米麵製品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不得添加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水楊酸、對羥苯甲酸),否則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並依第47條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應慎選食材,選擇完整包裝、標示清楚之產品,並選擇信譽良好商家製售之食品,且應注意商家米麵製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購買後也要避免長時間暴露於常溫下或高溫下,以免產品變質,並應儘速食用完畢。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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