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爆衝突 當事人互不提告 警方將依社維法處罰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市中山路一段與嵐峰路口有行車糾紛,宜蘭分局進士所員警昨(25)日晚間18時30分許,接獲110通報,立即趕場時當事人皆已離去,經警方訪查周遭店家住戶,並根據描述之車輛特徵,積極調閱路口附近監視器後,掌握二部涉案自小客車號,通知車主到案說明,訊後依規定函送。當事人表示先前超車糾紛,路口偶遇口角衝突,進而下車互毆,互不提告,警方將依社維法處罰。

宜蘭分局呼籲行車糾紛應保持理性,並立即向警方報案處置,如任意於街頭鬥毆,警方必將依刑法聚眾鬥毆罪嫌或社維法嚴辦,將面臨最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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