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蘇澳警分局東澳派出所於3月1日17時26分接獲報案,於宜蘭縣南澳鄉台九線115公里處北上發生車禍導致火燒車事故。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李姓駕駛人酒測值達0.55mg/L,涉犯公共危險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蘇澳警分局接獲報案後,東澳派出所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經瞭解係為黃姓駕駛人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九線115公里南下處時,遭對向李姓駕駛人駕駛自小客貨車疑似跨越車道,發生交通事故,並於撞擊後自小客貨車起火燃燒。
現場通知消防隊到場滅火,火勢於17時55分已撲滅,目前現場仍維持單向管制通行,雙方車上均無人員受傷送醫。現場經實施酒測,黃姓駕駛人酒測值為0.00mg/L,另外李姓駕駛人酒測值達0.55mg/L,涉犯公共危險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