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為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相關措施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院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重要的防疫措施如下:

  • 法院開庭:調整暫緩開庭措施,遠距視訊優先,實體開庭加強防疫:

(一)優先採行遠距視訊開庭,但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事件(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時,得實體開庭,並加強防疫措施,依照法庭空間控管在庭人數、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二)其他在法院之業務(如調解、強制執行、拍賣事件、公證、提存、登記)或活動,亦按上開原則辦理。(「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及U會議軟體(當事人或關係人版)」請上本院官網或司法院官網(便民服務欄視訊開庭)下載運用)。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有疑問,請洽承辦股書記官。

二、彈性上下班:

為分散上下班人潮,避免疫情擴散,擴大彈性上班時間自上午 7 時 30分至上午10 時止,彈性下班時間配合調整為自下午4時30分至晚間7時止。

三、聯合服務中心:

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其他服務,改採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四、陳情業務:

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陳情,以避免直接接觸。

五、院外人士進入法院之防疫措施:

(一)欲進入法院,且有攜帶手機者,採取行政院版「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二)應自主健康管理者若需進入法院,應主動告知,由法院專人引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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