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挖礦賺虛擬幣 台電追償數佰萬電費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以劉○凱為首之集團成員共4人藏身於宜蘭縣頭城鎮某處透天住宅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扣得挖礦機143台及及比特幣、泰達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等贓證物;另台灣電力公司初估竊電金額3佰75萬元,全案依刑法竊盜、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近年各種虛擬貨幣成為新興金融網路科技商品,於全球金融投資市場大放異彩,詐騙集團藉此投資標的以提高獲利、零風險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外,投資人更是趨之若鶩,興起一波挖礦風潮,透過電腦運算能力獲得龐大利益,但需付出巨額的電費作為代價。不法集團成員看準商機,於臺灣各地設置挖礦機房並竊接盜取台灣電力公司電力供挖礦機長時間運轉,藉以降低成本,進而牟取暴利。

宜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接獲線報,虛擬貨幣挖礦機房藏身於宜蘭縣頭城鎮某處透天住宅,以經營洗車場作為掩護,自110年7月起私自竊接台灣電力公司電纜線,避開電錶等設備,竊取電力專供比特幣挖礦機使用。

專案小組隨即展開偵查,報請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和股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長期埋伏蒐證,見時機成熟,先後於宜蘭縣頭城鎮、臺中市神岡區執行查緝行動,查獲以劉○凱為首之集團成員共4人,並扣得挖礦機143台及及比特幣、泰達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等贓證物;另台灣電力公司初估竊電金額3佰75萬元,全案依刑法竊盜、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非法竊接電力恐造成電量過載,進一步引發火災,危害居住安全,影響民生用電甚鉅;另提醒民眾投資任何商品,應透過合法管道取得利潤,切勿存有投機僥倖心理,以不法方式為之,任何犯罪行為,警方必將鍥而不捨全力查緝,以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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