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為營造優質移民環境及強化人流安全管理,同時進一步保障婚姻移民在臺家庭團聚權益,113年1月1日開始施行新修正之「入出國及移民法」。本次修法幅度較大,為讓轄內新住民及外籍人士進一步了解新法重點、了解在臺居(停)留等相關規定,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縣服務站特於今(17)日上午10時舉辦「移民法令說明會」,邀請大陸、越南、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及加拿大等國家近30餘名新住民與其家屬及外籍生一起參與。
本次說明會於上午10時在服務站舉行,並由陳慧萍科員為現場民眾詳細解說新法內容,如:外籍配偶申辦永久居留,資格條件放寬無需檢附財力證明文件、外籍配偶完成歸化成為無戶籍國民以後,按舊法規定須在臺居留滿1年(365日)始可辦理定居並領取我國身分證,新法則放寬居住滿1年且居住335日以上(亦即居留期間放寬可出境30日),就能申辦定居。另外,針對在臺外籍生亦有新規定,如:放寬在教育部認可大專院校之華語教學機構就讀滿4個月,並繼續註冊3個月以上之外籍生,免至外交部更換居留簽證,可直接至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辦居留證;以及放寬來臺就學之外籍(僑)生畢業之後,當事人連同配偶及子女可申請延期居留1年,為期最長總共2年,以增加在臺覓職期。
目前就讀私立佛光大學附設華語中心之美籍生鹿愷同學,今天領到居留證,十分開心並表示:「從小就非常喜愛臺灣的文化與環境,去(112)年3月隨著母親一起來宜蘭學中文至今,今(113)年年初原僅計畫至服務站申辦停留延期,很感謝服務站人員的專業與親切服務態度,讓我能夠順利快速在臺取得居留證,謝謝宜蘭縣服務站!更謝謝臺灣政府為外籍人士打造便利友善的移民環境」。
此外,近期非洲豬瘟持續肆虐,宜蘭縣服務站亦在此提醒民眾勿將含豬肉食品及其他動物檢疫產品等攜帶或以郵寄方式寄送入境,違法輸入豬肉產品者最高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期大家共同有效杜絕非洲豬瘟入侵臺灣,保護我國農畜產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