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辦理「迎馨春 送溫情」關懷活動 關懷被害家屬並發送春節禮盒及慰問金

【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團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每逢年節皆會辦理關懷活動,此次春節共計關懷13戶馨生家庭,致贈春節禮品,關懷馨生人,並適時了解目前狀況,傾聽心聲,傳達祝福之心。

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以文、書記官長林珦麟(該分會執行秘書)、該分會主任委員張謙一、專任人員及保護志工,於11424~7日分別前往重傷馨生人及殺人案件馨生人家中親送春節禮品,關心家屬生活情形及需求。

宜蘭地檢署王檢察長得知宜蘭馨生人對於被告死刑執行存有疑問,並立即前往宜蘭縣大同鄉,關懷慰問殺人案件被害人二人之父母,此殺人案件發生於1011210日,加害人為找回離家妻子,夥同胞弟持刀槍,押走被害二人,為逼問妻子下落,而殘忍殺害素未謀面無辜二人,並棄屍於新北市…二位被害人年輕生命,戛然而止,經歷漫長8年多訴訟,被告一人判決死刑確定。

潘父及呂父表示每每看電視新聞執行死刑或是有其他殺人案件之時,時刻思念逝去子女,為人父母僅想法律既已判處死刑,漫長的執行等待,如同監牢鎖住父母的心,總覺得不能為子女最後之公道而無力,王檢察長傾聽潘父、呂父心聲,說明死刑執行之現況,並會協助將心聲傳達,同理父母對子女之愛,潘父呂父表示感謝王檢察長及本分會持續的關心,被害人家屬未被社會遺忘。

重傷馨生人阿珍(化名)丈夫早逝,為扶養兒女提供穩定生活,從事建築工地辛苦的板模工作,十幾年為子女甘之如飴,然而,某日早晨上班途中,阿珍不幸遭遇嚴重車禍,導致骨盆、頸椎和胸椎多處損傷,如今需要長期治療和復健,需他人協助照護無法行走,此被害案件經宜蘭縣警局保護官轉介至本分會,在了解阿珍的困境後,分會即提供訴訟、醫療費用補助等重傷服務,並與案家保持密切聯繫,持續跟進後續的照護和法律支援。

宜蘭地檢署王檢察長親至阿珍家中進行春節關懷慰問,除致贈禮品外,亦溫言鼓勵阿珍安心休養、早日康復,訴訟事宜請放心交由犯保分會協助;案發迄今,阿珍的女兒始終守候在阿珍身旁,阿珍也心疼的表示:「女兒不僅要照料我的生活起居,還要同時處理案件相關事務,所幸有犯保分會一路相伴協助,真的非常感謝大家的關心。」除提供慰問禮品外,分會亦為阿珍提供法律協助,讓阿珍一家在面對訴訟程序時,能獲得專業團隊的支持與陪伴,共同度過這段艱難時期。

被害死亡或重傷,循法申請有保障,因他人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或重傷,請撥打【0800-00-5850(鈴鈴我保護您)】專線,洽詢法務部所成立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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