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客潛水搜刮保育資源 經海巡查處 依違反漁業法函送裁處

北台灣新聞中心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大溪安檢所,昨(9)日夜間發現民眾於宜蘭縣頭城漁業資源保育區內違規潛水採捕,後續依漁業法相關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昨(9)日夜間8時許,大溪安檢所勤務人員發現宜蘭縣頭城漁業保育區內有2名潛水客違規採捕,立即回報海巡署第一(宜蘭)巡防區指揮部,並同時通報巡邏人員前往查處並當埸遏止該違規行為,現場查獲二人違規使用魚叉採捕大量龍蝦、剝皮魚、章魚及九孔等漁獲,明顯違反「宜蘭縣頭城漁業資源保護區」限制事項,違規採捕漁獲已由安檢所人員依規定全數野放保育區海域,後續依違反漁業法相關法規函送宜蘭縣政府裁處。 

 第一岸巡隊表示,宜蘭縣境外澳里至石城里間,低潮線向外海延伸200公尺沿岸海域為宜蘭縣頭城漁業資源保育區,此種利用潛水一次性搜刮海洋資源,除破壞海洋生態外,更違反漁業法等規定,依該法規可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鍰,民眾若於海上、岸際或港區發現不法情事時,請隨時撥打「118」免費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立即前往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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