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撈獲未爆彈 海巡國軍同解危 

【北台灣新聞中心】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大溪安檢所昨(5)日14時25分,於安檢時發現,大溪籍「南O興號」漁船船上載有一枚未爆彈,隨即通報相關單位協處,後續由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彈藥庫蘇澳彈藥分庫未爆彈處理小組帶回處理。

 大溪安檢所同仁於安檢時發現,大溪籍「南O興號」漁船上載有一枚未爆彈,詢問船長表示,於大福前方海域作業時撈獲一枚疑似未爆彈,故立即返航帶回,海巡人員隨即拉設封鎖線,設立警戒區域管制人、車進出,並通報蘇澳未爆彈處理小組、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里分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大溪派出所及憲兵指揮部宜蘭憲兵隊到場協處,經未爆彈小組人員初步檢視,該彈種類為2.75吋火箭彈殘體,彈體重鏽引信損毀,暫無危安疑慮,後續由未爆彈小組人員將未爆彈殘體帶回處理。

 第一岸巡隊呼籲:若於海上或岸際發現疑似未爆彈,請勿隨意撿拾或碰觸彈體及破片,以免發生意外造成傷亡,民眾可立即撥打海巡服務專線「118」,海巡署將立即派員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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