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 礁警迅即前往處置

 【北台灣新聞中心】 

    於昨(19)日16時許,在壯圍鄉191縣道與功勞路口前發生交通事故,經派員前往處理,係周姓男子(67)駕駛自小客車沿191縣道北往南方向行駛,行至功勞路口前,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前方吳姓男子(81歲)所駕駛之醫療代步車,經119送往陽明醫院救治中,目前尚無生命危險。另警方對周姓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詳細事故原因尚待釐清中。

     礁溪分局呼籲,車輛行駛時,應隨時注意車前動態,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規定,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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