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11年地方公職人員五合一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 有2人消極資格不符合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今(20)日召開第425次委員會議,審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共747名候選人資格。計有縣議員選舉第4選舉區及頭城鎮民代表第3選舉區,各1名候選人之消極資格不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

縣選委會表示,縣長選舉候選人陳琬惠等6人之資格,經相關機關查證結果,均符合規定。縣議員選舉候選人黃惠慈等59人之資格, 58人符合規定,惟第4選舉區吳姓候選人,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李家豪等31人資格,准予登記為候選人。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羅漢民等228人之資格, 227人符合規定,惟頭城鎮民代表第3選舉區林姓候選人,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村(里)長候選人郭寶簧等423人資格,准予登記為候選人。

縣選委員指出,縣長及縣議員候選人資格,經今日第425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將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再依法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及公告候選人名單。至於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則於今日審議通過,將通知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由本會依法辦理公告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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