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議員林麗對於公益彩券盈餘對不當使用或挪用的行為提出嚴正警告。公益彩券盈餘必須用於指定的公益項目,包括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以及急難救助等社會福利計畫。根據相關規範,任何挪用或不當使用盈餘的行為,將會對縣政府的預算評估與額外撥款產生嚴重負面影響。
宜蘭縣議員林麗表示社會福利、長照和社區發展等領域的各項政策和計畫中,經常需要依賴公益彩券盈餘資金,這些資金本應專款專用,用於幫助弱勢群體和促進社會福祉的發展。然而,根據縣府主計處會辦意見,縣內部分社區發展協會未按規定設立長青食堂或關懷據點,縣府卻挪用公益彩券盈餘的資金協助社區申請未符合補助規定的項目,這樣的行為將會嚴重影響公益彩券盈餘的透明運用與公正性。
縣議員陳文昌指出,根據《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計畫考核要點》,如果基金被挪用或未依規定使用,將在年度考核中受到扣分處罰,這會影響政府的額外經費撥款,甚至可能面臨法律追訴。特別是在涉及公益性質的活動,如社區參訪、節慶活動等,若未符合公益使用規範,將不被允許申請使用公益彩券盈餘。
此外,縣議員呂惠卿呼籲各縣政府社會處,應遵循財務透明原則,避免因為不當使用經費,對社會福利計畫造成損害。如果發現有挪用行為,將相關問題提交監察機構調查。
縣議員林麗建議未來縣府應積極加強社區發展協會的培訓與輔導,強化對公益彩券盈餘使用的監督機制,確保資金運用的合法性、透明度及效益,並對所有涉及社會福利事業的基金使用進行嚴格審查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