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大溪安檢所今(6)日上午12時許,接獲漁民通報,大溪漁港「南OO號」漁船於宜蘭縣竹安溪口距岸約3浬作業時,撈獲1枚疑似未爆彈,立即返航帶回大溪漁港交由海巡人員協助處置。
第一岸巡隊大溪安檢所同仁接獲通報後,隨即拉設封鎖線,設立警戒區域管制人、車進出;另通報陸軍第三地支部彈藥庫蘇澳未爆彈小組及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里分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大溪派出所到場協處。嗣經未爆彈小組人員初步檢視,該彈種類疑為120迫砲彈殘體,長約57公分,外徑約12公分,已有擊發現象,由未爆彈小組人員實施拆除並將帶回鑑定。
第一岸巡隊呼籲:若於海上或岸際有發現疑似未爆彈,除請勿隨意撿拾或碰觸彈體及破片,以免發生意外造成傷亡外,並請民眾立即撥打海巡服務專線「118」,該署將立即派員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