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國民法官法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使審檢辯更熟悉國民法官法於訴訟程序中的操作,並使更多民眾了解此項新制內容,宜蘭地院於110年3月18 、19日完成首場國民法官新制模擬法庭活動,以期累積實務運作經驗,於將來新制正式上路能更臻完善。
此次模擬法庭中,國民法官人選由宜蘭縣政府提供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並設置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進行審核,再以電腦隨機抽選120名候選國民法官,經通知最後到場進行選任程序共計28人,再以電腦隨機抽選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本次到院的候選國民法官以年輕者居多,職業多樣化,有獸醫師、護理師、服務業、設計師、房產仲介等,抽選結果之國民法官年齡大多落在30至45歲間,於110年3月18日及19日連續二日與3位職業法官一起開庭審理、評議及宣判。
此次模擬法庭所採案件係以患有思覺失調症之患者犯家暴致死案為模擬案件,秉持國民法官法之精神及其規定,採起訴狀一本及卷證不併送之原則,觀察國民法官於調查證據、請求事宜、終局評議時是否了解檢辯雙方所提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關係,並提出問題、參與討論,以及觀察檢辯雙方於採用國民法官法於訴訟程序中與一般刑事訴訟程序所採行之訴訟策略有何不同。
評議過程中,國民法官也對各類爭點,提出自己的觀點,並且分享於法庭上聽訟及研究各項證據後之看法,與職業法官進行討論,最終評議結果為被告成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並且以被告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及第62條等減輕事由減輕其刑,最後判決被告應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褫奪公權五年及施以監護宣告五年。此項判決結果與所採用之真實案例判決結果不同。
宣判後研討會,由該院院長林春長主持,宜蘭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高等法院審判長許永煌也親臨致詞,院長首先感謝6位國民法官及2位的備選國民法官的參與,並感謝參與本次活動之審、檢、辯及行政人員的辛勞。參與此次模擬法庭活動之國民法官及備位法官亦分享參與法庭活動之感想,肯定此類新制的推動有助國民更加理解法官所為判決之思考邏輯,且發現於案件審理中所見所聞之證據,所需考量的角度與單純只在新聞上所見案件角度不同,並且提出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新制應該加強宣傳,以利未來新制施行,國民法官在參與此次模擬法庭後,對於審檢辯的工作型態有進一步的認識,了解審檢辯工作的辛勞與壓力,更重要的是進一步瞭解刑事案件判決不能僅從結果及媒體報導論斷其判決結果,仍必須對於審判的種種細節及法律專業進一步了解,才能給予公正的評論。
模擬法庭旨在於模擬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現問題,使將來國民法官新制上路更加完備,座談會中,院的法官針對此次活動也分享與一般國民一起參與審判與一般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之不同,不論是於討論時用語須更貼近國民、更加白話外,更需要對於不具有法律專業之一般國民,加以闡述各種法律用語所指內容。
此次模擬法庭之評論員陳明律師及士林地檢署蔡元仕主任檢察官也針對模擬法庭活動中審、檢、辯三方的表現給與肯定,並提出寶貴建議,尤其是如何在緊湊的訴訟程序中,以淺白的語言說明專業法律用語、概念,讓國民法官在最短的時間內瞭解案件意涵,進而做出公正判決是相當重要的課題。與會外賓宜蘭律師公會及台灣陪審團協會表示對將來國民法官法的推行抱持正面看法,也對程序提出意見想法。
此次模擬法庭於精彩的座談會後圓滿落幕,而該院會就模擬法庭活動中的缺失加以檢討改進,以期下一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讓民眾更有參與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