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台灣新聞中心】
為落實動物保護並落實飼主責任,依據農業部公告修正之《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已自114年1月1日起,家貓正式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範圍。縣府呼籲所有毛爸毛媽們,儘速帶著愛貓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給家中的「喵星人」一個正式的身分,建構更安全的毛孩生活環境。
動植物防疫所指出,考量民眾需時間適應新制,農業部已提供一年緩衝期。若自115年1月1日起,經發現家貓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將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縣府將依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將採按次處罰。
縣府強調,貓隻天性好奇且擅於躲藏,過去若不慎走失,因缺乏身分證明,尋回難度極高。納入登記制度後,一旦貓隻走失被尋獲,只要經由掃描晶片即可迅速聯繫飼主領回。這不僅能大幅提高尋回機率,更能有效從源頭減少流浪貓數量及棄養問題。
縣府再次溫馨提醒,愛牠就要給牠名份。請飼主儘早完成登記,共同守護毛小孩的未來。如何辦理?有簡單兩步驟:準備好飼主本人的身分證,再帶著愛貓至縣內合法的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辦理登記。相關登記站資訊可至動植物防疫所官網或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