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農業部農糧署持續推動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113年度分2階段受理,第1階段自3月1日至4月30日止;第2階段自7月1日至8月31日止(遇休息日以次日為截止日),各階段截止後將排定補助優先順序,再通知農友購買農機,農友最遲須於本年11月30日前完成購置並申領補助款,請農友踴躍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東區分署說明,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申請補助購置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補助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3項措施由所在地農會受理;農事服務機械、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及碳匯農機等補助措施由該分署(或辦事處)受理。一般燃油農機以補助三分之一為原則,電動農機補助比例提高至二分之一,另設籍於原住民地區(花蓮縣、臺東縣及宜蘭縣大同鄉及南澳鄉)且在戶籍地農會申請的農友再加碼補助10%。
農友倘申請補助新購之電動農機屬汰舊108年(含)以前購置之燃油農機及簽署「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者,依機種不同,可額外獲得新臺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減碳獎勵,歡迎農友踴躍汰舊換購電動農機。
農糧署為改善農村缺工困境,提升糧食自給率,強化臺灣農產業競爭力,並協助國家淨零排放重要政策達標。自108年起擴大推動農機補助措施,輔導農友購置小型農機以紓解國內缺工問題,並持續推動農機電動化及碳匯農機等補助以及電動農機環評增量抵換機制,歡迎農友購置採用「增匯」及「減碳」等功效的耕作機械,共同推動農業淨零排放。
113年農機補助計畫內容(包含各類農機種類、型號、農友申請資格等)、申請表單及業務聯繫窗口已公告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或掃描二維條碼),歡迎農友踴躍申請,如有相關疑問也可就近至所在地農會或東區分署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