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路申報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省時又便利!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由於現行印花稅票最大面額僅200元,但是買賣不動產契據或承攬契據的金額,動輒數千、數萬元以上,如逐張貼花、銷花很不方便,民眾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該局提供隨到隨辦服務,此外申請人亦可自行利用網路列印「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憑以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均可利用網路申報系統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自行申請並列印繳款書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不需親自到該局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民眾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以網路申報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取代貼用印花稅票,省時又便利。民眾對於印花稅繳納方式、網路帳號申請等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轉215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2226轉112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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