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不僅可節省納稅義務人退稅時間及兌領手續外,還不會扣除轉帳手續費。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採用直撥退稅者,可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存款帳戶,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支票或發生冒領遺失的情事,且可免去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及往返奔波的辛勞。
直撥退稅 | 支票退稅 | |
退稅方式 | 直接入帳 | 掛號郵寄通知領取支票 |
風險指數 | 安全快速 | 遺失、過期、毀損風險 |
耗時指數 | 不用出門 | 到金融機構兌領 |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尚未申請採用直撥退稅者,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於申報書第13頁(機關團體申報書第6頁)下方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欄位;亦可隨時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申請書表辦理,這項措施只需填寫一次,不需逐年申請喔!
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