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票權人名冊公告閱覽

【北台灣新聞中心】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定於114823日舉行投票,投票權人名冊依規定自11485日起至87日止,在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公告閱覽3日,請投票權人踴躍前往閱覽,以保障權益。

     全國性公民投票以中華民國為範圍,年滿18歲並在國內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未受監護宣告的國民才有投票權。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後,將依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2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於11485日起至87日止在各鄉(鎮、市)公所公告閱覽3日,請民眾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踴躍前往查閱,如發現錯誤或遺漏時,得於閱覽期間內向公所申請更正,逾期不予受理;另為利民眾查詢,公告閱覽期間也可以透過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查詢系統,查詢是否有投票權人資格。投票權人名冊經公告期滿後,即為確定,114823日投票當天不再辦理更正。為避免民眾個人基本資料外流,投票權人名冊公告閱覽期間,僅供投票權人在場查閱其個人及戶內人員為限,不得在現場抄錄、影印、攝影或錄音,以維護選民隱私權。

     投票當天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投票,宜蘭縣選舉委員會呼籲投票權人國民身分證遺失者,請儘速於投票日前向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投票當天戶政事務所將不再受理國民身分證補、換發;另已報失之身分證,應視為無效,不得使用;民眾如身分證遺失申請補發後,原證尋獲,應即繳回戶政事務所依法處理,不得繼續留用。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