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停職 縣政府派三星鄉公所主任秘書江淳銘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Posted on2026-05-082026-05-08Autor北台灣新聞網留下足跡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停職,宜蘭縣政府於115年5月8日接獲宜蘭地方法院115年5月5日宜院偉刑乾112訴262字第007054號檢送文件表所送112年度訴字第262號判決,即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判決之日115年4月21日起停止其三星鄉長職務。 同時為利三星鄉鄉務推動,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三星鄉公所江主任秘書淳銘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分享此文:FacebookTwitterPinterestPo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