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說明台商自武漢返台 應依規定應進行主動檢疫 Posted on2020-01-29Autor北台灣新聞網留下足跡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今天就有關網友於宜蘭知識+爆料王姓台商夫妻自武漢返台,未依規定進行自我健康觀察14日,提出說明如下: (1)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6日公告規定,目前具湖北省旅遊史無症狀者,依規定應進行主動檢疫每日一次,並由衛生及民政單位共同追蹤管理,未依規範者,則依法可進行強制安置事宜。 (2)經查本案王姓夫婦並未列民政單位追蹤關懷對象,縣府衛生局刻正查證中並業請警政單位協尋中,如經查未依規定配合辦理,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七十條規定進行安置並處以罰鍰。 分享此文:FacebookTwitterPinterestPocket